宗教基礎認識
我們必須要了解什麼是宗教?
國父將宗教與血統、語言、文字及風俗習慣為構成民族的五大因素。
宗教的構成必須具有下列六個獨立的條件:
(一)教義;(二)神秘;(三)經典;(四)儀式;(五)倫理;(六)組織。
教義是宗教對世事的看法和主張,以及對教徒的禁忌和規戒。
神秘就是神學和心法,是超心理、超科學的,也是宗教上的秘密和最神聖的部份之一。
經典是教主所遺的歷史、言行、教法和典範。
儀式是神人交通接天祈福的禮儀、程序和方法。
倫理是神人關係的規範和宗教的道德標準。
組織則是為遂行宗教整體事務的教會,和修道闡教單位個體共組的教團。
以上的六大要件必須是自有和獨立的。
一般現象而言宗教基本差異是:
*教主
道教:宗源於黃帝,闡揚於老子,而成教於道陵天師,世稱黃老之學(西元前2697年)
佛教:釋迦牟尼佛為教主
天主教:耶穌基督
東正教於1054年脫離西方羅馬教會獨立
基督教:十六世紀分離。
*天主教的前身為猶太教也繼承了一神觀念和舊約聖經。(天國福音)
回教:穆罕默德 誕生於麥加(公元569-632)簡稱「穆聖」。
公元622年7月15日為回曆紀元元年一月一日。回曆每年354天
*信仰神祇
道教:三清道祖、太上老君。
佛教:釋迦牟尼佛
天主教:耶穌基督(聖母瑪利亞為教會之母)
基督教:耶穌
回教:大仁大慈真主安拉
*教義
道教主張:「遵天法祖,利物濟世」
中心教義,就是:「禮神明,敬祖宗,愛國家,保民族」。
要求信者奉行「忠、孝、和、順、仁、信」的行持六訣,
「存好心,說好話,讀好書,學好樣,做好事」的修身五箴。
循其資歷, 由學道、 知道、 奉道、行道、修道、得道而達極高明、極博大、極精微、極神化、極悠久之至高境界。
佛教基本教理(四聖諦):
一苦的事實、二苦的原因、三滅苦的方法、四滅苦以後所得的結果。
佛教基礎修行方法:(福業)布施、持戒(定業)禪定(慧業)智慧。
天主教信仰教義:
(一)啟示的宗教(二)三位一體(三)原罪(四)救世者與導師(五)洗禮(六)教會(七)聖母瑪利亞。
天主教儀規分為禮儀與誡命。禮儀包含彌撒祭禮及七件聖事
(一)『1』洗禮『2』堅振『3』聖體『4』告解『5』聖秩『6』婚姻『7』敷油
(二)彌撒祭禮(三)誡命(四)禁忌。
回教:(萬物非主、唯有真主)。亦稱「清真言」六大基本信條:
一、 信真主 二、信天仙 三、信天經 四、信賢人 五、信後世 六、信前定
是穆士林的「依瑪尼」(信仰)。
儀規簡單、以婚、喪、飲食生活為經,以唸、禮、齋、課、朝五功為緯。
道教的弘揚,目的有四:
(一)說神之法-闡揚真理,旨在宏道傳教,淨化人性以安定社會。
(二)揚神之功-祀神敬祖,旨在崇德報本,天地是生之本,繼續生存即不可無天地。
君師是治之本,教治之功是發展生存的動力。祖宗是類之本,保存生存功在祖先。
(三)體神之心-進修功德,旨在律己度人,律己則修持戒律,進功修德,冀得真道,度人則仰體天心,利物濟世,亦即外功也。所謂內功外德,內外雙修意即指此。
(四)續神之功-組織教會,旨在發揮力量,成為推展道教,保衛國家,延續民族的動力。
以上四大目的,亦即是道教徒立志、立言、立德、立功的四大抱負。
道教是以道家的哲學思想,陰陽家的學術理念,神仙家的修養方法,為構成的三大要件。
道教三寶:道、經、師
佛教三寶:佛、法、僧
道教教理:道經又分三類:
宣揚真言的奉誦之經,默識奧秘的默誦之經,及參證玄理的參誦之經。
道品經、霞品經、桂品經,道品是神宵真言,霞品是紫符秘笈,桂品是文昌規範。
佛教教理:佛說的經教:
心經、大悲咒、普門品、阿彌陀佛經、藥師經、地藏、法華、華嚴等經
天主教是啟示宗教
基督教教理:聖經。分為舊約與新約:
舊約有三十九本;分五經、先知、詩歌、智慧文學等等是一部猶太教的經典。
新約有二十七本;分四福書、教會宣教史略、教牧書函、啟示書信等。
回教教理:可蘭經、聖訓
回教自然形成兩派:
遜尼:分為四大法學派:
(哈迺菲)中國、中亞(夏飛易)東南亞(汗百利)沙國、北非(馬利克)北非。
什葉派:伊朗、波斯灣、中南非。
道教相信感應,主張修心煉性。
佛教主張果報,相信明心見性。
道教徒希望長生久視,得道成仙。
佛教徒希涅槃成佛,常往極樂世界。
道教是多神教,並且有人格神的崇拜,民族色彩濃厚。
佛教基本上採無神論,出世思想濃厚。
道教以宮、觀、廟、府、殿、壇為道士女冠祈神闡教之所。
神稱天尊、上帝、大帝、帝君、真君,坤神則稱元君、母、后、妃、夫人、護法神稱靈官、天君或元帥,瘟部神或保境神多稱大王、千歲或王爺。
信者以傳度或奏職為入教之階,號稱三清弟子,高道則稱真人先生, ○○子或仙子,神職人員名曰○○仙官或仙卿或上卿,家居時應設神位及祖先位。
出家則蓄髮留姓,用法名而冠以本姓。
以拱手為禮,不合十,雙手握太極,口唸「無量觀」「道祖慈悲」「平安善哉」。
儀式稱為齋醮,不尚血食之祭,修行功滿稱為飛昇或羽化,家居時應設神位及祖先位。
佛教以寺、庵、蘭若、精舍為僧尼禮佛修持之所。
禮拜對象為佛、菩薩、羅漢,護法為韋陀及伽藍。
信者以皈依為入教之梯,出家則去髮去姓而改姓釋,號稱三寶弟子,功行圓滿則曰圓寂或涅槃。
教儀稱曰佛七或法會,以合十為禮,口稱阿彌陀佛。
天主教以教會為組織。聖事制度有教宗、主教、司鐸(牧師)、執事。
基督教以教會為組織。組織、制度運作中心「使徒」「先知」「教師」「長老」「執事」
由以上的認識至少可以判別宗教基本上之差異,我國人民在宗教信仰上之態度,皆以兼容併蓄為慣常現象,以致在民間道、佛二教之信眾,有至為嚴重之重疊情形,也產生了正反兩面之不同效應,此在宗教文化上確是值得深入探討的問題,有待各界高明共同努力,不但讓宗教能夠共存共榮,也讓宗教保持原有面貌和文化。